四八、父女同悲狱中见,悔不当初拆良缘
在周府内的怪事更是一头雾水,求王大人还他们两父女一个公道。
县尉王双和押曹氏父女来县衙的无知百姓不同,他是读过书的,属于讲道理的那一类官员,他不相信什么神鬼之说,只是听了一下案情的陈述,就知道这对可怜的父女肯定不会做出妖术害人那样的事。就打算释放了曹氏父女,但又联想到他们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周扒天让人抓过来的,就不免投鼠忌器,拿不定主意。
再加上县衙大门那里也聚集着众多无知的百姓要等着看自己怎样公正严明地处理狐狸精,这也相当麻烦,因为他要考虑到对群众的影响,更加不能擅做主张,以免增加外面群众的不满。要知道官府中人都知道在县衙断案通常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正义能否得到伸张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案件会否造成社会上的不安定,能否平息百姓的不满,不然自己头顶上的乌纱肯定会受到影响。
这样看来,为减轻此案的影响,还应该速战速决,随便把一个罪名安在他们父女两的头上更为妥当。
不过这样又会引发另外的一个问题,那就是罪名是什么?
为了避免胡乱断案,在大宋早已有明文规定无论犯人犯了什么样的罪要判刑,首先一定要有一个罪名,大宋律例清楚地注明“法无明令不为罪”。
这就有点麻烦了,应该用什么罪来强加在这对父女身上好呢?
县尉大人虽说有官在身,但因为官小之故,也不敢光明正大地触犯大宋的法律,把无辜之人断罪,以免日后被人抓到自己的小辫子。
想来想去,王双没有任何办法,只有先做出决定,先把这对父女暂时押往刑部的牢房,留待明日再审。
王双是在想可能到了第二天,县令的病情就会好很多,那样由他亲自来断案,自己就可以把一切都推得干干净净。
在黑暗的官场上,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怎样推卸责任,把麻烦的事情推掉,才能更好地保全自己。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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