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黑刺猬约翰
罕。
而且约翰有着属于自己的生存技能,并没有以外国人的身份继续生存下去,而是把自己装扮了一个刚到这边的外族小伙儿。
就是街边卖羊肉串的那种打扮一下后,两者还真是十分相似。
自从上次袭击事件,约翰就藏在了这边。
华夏有一句老话叫做灯下黑,别人都以为他约翰在想办法找离开东阳市的路线,恐怕是做梦也想不到,他就隐藏在这,甚至于还打算再次袭击。
咚咚咚的敲门声让约翰吓了一跳,透过猫眼往外一看,顿时汗都吓飞了。
万万没有想到堵住这门的不是旁人,竟然是龙王沈风。
他真的想不到自己的隐蔽堪称完美,而这个家伙又究竟是怎么找到的?
只不过眼下很显然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沈风已经堵在了门口,最好的办法是寻找一个离开这里的途径。
作为一只刺猬躲在暗处远程的时候,或许他敢向沈风放冷枪。
但是正面作战,近身格斗却绝对不会是沈风的对手,这一点约翰还是非常有数的。
不理会门外的敲门声,沈风四处看了一眼,瞬间目光就落在了窗子上。
没有丝毫犹豫的直接从窗子跳了下去,好在这里只是2楼,并不会摔的太严重,顺势往地上一滚拔腿就跑。
听到屋子里传来的动静,沈风微微咧了咧嘴。
“想跑?你跑得掉吗?”
没有再去理会这间房子,直接从旁边走廊的窗户也跳了下去,正好见到约翰的身影消失在拐角。
迈开两条修长的大腿,直接朝着对方追了过去。
作为一个狙击手,无论是进战还是体能,约翰要比沈风差了太多,所以他根本不敢有丝毫的停留。
只不过即便再怎么小心翼翼,却终究难逃这么多的毒手。两个人一个追,一个跑,在城市之中带去了一阵清风就仿佛两个黑影一样。
“哇哦,666,酷酷酷!”
惹得不少不知道内情的人还在后边狂笑点赞,尤其是寄居在这里的那些黑人们,一个个叫得是最欢。
他们或许把约翰和沈风二人当成是搞跑酷的了。
或许是慌不择路,或许是选定战场,两人你追我赶了半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