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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四十七章洪武官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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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红。

  如果只是从这些特征来看,这个梅瓶看似平庸一般,没有什么突出的表现。

  其实还是有很多独特之处的,比如它有一个光彩夺目,以众不同的官窑款识。

  这个款识是用手工写就,不用说,它的存世量十分稀少。

  如果是真品,那么它的价值可能比元青花更加贵重。

  第二点,也许就从这一点,真正确定了洪武年是有官窑的。

  而且从此也可以确定,御窑厂大体成立的时间。

  因为从这件梅瓶看,它的出现时间,应该是年代比较早的,也就是明洪武早期。

  从这一点,就可以确定洪武官窑的成立时间。

  “洪武”为明太祖朱元章在位年号。

  关于明初御窑厂建立的时间,有两种说法。

  一是明嘉靖王宗沐,所撰《江西大志》所记载的洪武三十五年。

  另一是清嘉庆蓝浦所撰《JDZ陶录》,所记载的洪武二年。

  景镇考古所已故所长刘新园,曾研究过明代御窑厂遗址的地理位置,和遗址中发掘出土的实物残件。

  结合文献分析后,确定了景镇御窑厂的建立,应在洪武二年。

  所以,结合那件梅瓶,也能确定,明代景镇御窑厂,确实应该是在洪武二年成立。

  而这一点,在现在还有很多争议,甚至有人认为,洪武时期根本就没有御窑厂。

  其实,有关洪武纪年瓷,明万历版《大明会典》卷一百九十四,作了具体记载。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要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

  书载明洪武年间的皇廷御器,按照需要临时下达国内几个重要产瓷区烧造。

  如果需求量大,则调工匠赴京(今金陵)置窑烧制。

  从而肯定了,洪武官窑瓷器的存在。

  而洪武瓷器的确定,也就是最近几十年的事了。

  过去许多国内博物馆,把这一时期的陈列品,断代为“元末明初”。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直至1960年代,金陵明故宫出土了一批洪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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