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魅璃
一个黑衣人的,黑衣人修为我都看不清,想让我送死?开玩笑。”
如果在给少女带上大金链子小手镯,皮衣皮裤身上套,配合少女粗鄙的言语,楚涵在场肯定会大喊小太妹。
就在这时,那人形生物又一次出现在了少女的面前。
“魅璃,我忘了告诉你,所有被巫妖王选定的人选,都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巫妖王给的任务,否则......下场你应该知道。”
面前这少女,就是镇外森林里那个实力最强的王,魅璃。
她的本体是一头狐狸,炼体时吞吃了森林里的一枚天材地宝,随后天赋猛增,在短短五十年内,就成为了华轮境的妖怪。
妖怪的天赋和人类相比,太低太低,但妖怪的寿命和人类想比,又太长太长。
他们有时间和自己低下的天赋耗,人类不行,所以人类反而更吃天赋。
妖怪只要不死,坚持不懈的练下去,很大可能会达到理想的境界。
像魅璃这种,五十年就达到华轮的,可以说是妖怪里的天纵之才了。
可即使这样的天纵之才,当面前的人形生物再次降临,还是露出了卑微的神情。
面前的所谓人型生物,其实就是一团黑雾,尤其是在太阳底下,黑雾构成的身体更加清楚,在黑雾的脑袋上,有一双眼睛,和一个空空的仿佛嘴巴的洞,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初次见到这个怪物的时候,魅璃还一脸不屑的要弄死对面,直到被对方压制的动弹不得时,她才明白,对方是真的有实力,而所谓的巫妖王,恐怕会更加恐怖。
但巫妖王是谁,长什么样,住在哪里,她一概不知,现在却要为一个陌生到都没听过的大妖做事,魅璃自然不愿意。
“你没必要知道巫妖王是谁,当你修为达到一定境界,自然会见到他。”
说完之后,黑雾再次消失。
魅璃在原地站了将近五分钟,一双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前方,神情卑微,且略微讨好。
在确定黑雾确实已经消失不见,卑微的神情松垮起来,眼睛一斜,嘴角一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