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姥的时候,就听那些看热闹的吃瓜群众提及过,这才得知沈东乃是京城沈家的大少爷,但现在已经被沈家扫地出门了。
他是真没想到一个落魄世家的公子哥。居然还有这番影响力,就连李德明见了沈东,都要恭恭敬敬的,不敢怠慢。
他读书少,并不聪明,只求能够明哲保身,小富小贵的过完这一辈子足以。
可就在刚刚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遇见了上天赏赐给他的机遇,如果他能够将其牢牢的把握住,定然能够翻身农奴把歌唱。
而这个机遇,正是沈东!
他看得出来沈东有非凡的武力值和强大的能量,但唯独缺少的就是跟在身后摇尾乞怜、打扫杂物的哈巴狗。
试问哪个大佬不喜欢排面,不喜欢出入时,身旁跟着一大群小弟护驾?
平头男觉得自己的手底下有几名兄弟,正好可以充当这个角色。跟在沈东屁股后面擦擦鞋、解决一些小麻烦什么的。
所以此刻,他才敢壮着胆子带着几名小弟走进了包厢,满脸谄笑的看向沈东:“大哥,忙完了吗?需不需要我们替您做点儿什么?”
沈东诧异的问道:“你们不是走了吗?还回来干什么?”
“大哥,我们不是怕您有什么危险吗?所以一直都在不远处候着!”
表忠心,绝对的忠心。
只为沈东能够收留他。
要知道宰相门前的看家狗都可以称得上是三品官。
只要沈东愿意收留他,那他可就不再是以前的小混混了,到时候就算是李德明也要给他三分薄面。
沈东何等精明的人,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为何平头男前后的态度差异如此之大,无非就是因为李德明的出现以及对他的态度而已。
对于这种小人物,他并没有瞧不起对方的意思,因为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有些人真的是迫不得已。
他顿了下,指着于斌断掉的那五根手指,道:“去拿一个袋子。把那些东西捡起来,给于德华送去。”
“乌鸦,我曹尼娘,是你他妈的给老子设的局?”
于斌还算是比较聪明,捂着血流如注的手跪在地上,咬牙切齿的瞪着平头男。
乌鸦就是平头男的外号。
乌鸦阴冷一笑,以前他可没少受这些大少爷的欺负,在这些大少爷的眼里,简直是没把他当成人,而是把他当成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比狗还下贱的蝼蚁。
就在前不久,这些大少爷为了取悦,让他和几名兄弟脱了裤子在酒吧里奔跑。
一桩桩一件件,他可都记在心里。
现在看着曾经耀武扬威的黄振文和于斌比他以前还要落魄,心中自然是长舒了一口恶气,急忙让身后的小弟去拿来一个袋子,将那五根断指放进了袋子之中,还忍不住往里面吐了一口口水泄愤。
“乌鸦,你王八蛋,老子弄死你!”
于斌顿时暴怒,沈东欺负他也就罢了,现在连以前在他身边摇尾乞怜的狗也敢在他脑袋上拉屎,这顿时让他怒火三丈高,噌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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