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4 章 5月19日之事11
不满,并被告知如果将杜翩翩的个人信息泄露,他们就触犯了《公民权利法案》,也就是五一法案。穆静家人不服,但杜翩翩很快搬了家,她父亲又请了保镖保护,穆静的家长也不知道她的所在。据老板娘说,她忙于生意,没时间管教女儿,家里有保姆负责照顾,上个月保姆辞职不干了,她也不知道杜翩翩什么时候跑到了酒吧,还这样子死了。”
“有没有可能是自杀?”令月问。
李想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他捂住嘴:“令月姐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听李想这样说,令月更觉得这个案子蹊跷:死者竟然年仅13岁就是个杀人凶手,特死科应该已经有她的记录,只是还没有达到回收标准。但是这样一来,杜翩翩被人谋杀的可能性就非常大,而且对方很有可能就是被杜翩翩残忍杀害的穆静的家人。
可令月还是觉得哪里奇怪:为什么要制造这样一个密室呢?
现实犯罪与推理小说里的情况可不同。推理小说的读者沉迷于那些看似无懈可击的密室,享受着破解牢不可破的牢笼的快乐。但是现实中的凶手除非特殊情况,不会制造密室。就比如王大神之前提到的丽景别墅的密室杀人案,其实是凶手在与被害人争执中错手杀了对方,为了伪造自杀现场,结合当时门合页坏了的条件,制造了密室来迷惑警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合页内侧的一枚带血的指纹成了指证凶手的铁证,这在重视逻辑推理而轻视证据的本格推理中几乎是不会出现的。
再比如翟樱案里的密室,就是因巧合制造的密室:凶手杀人本身就是意外,加上熙颜的偶然发现导致原本正常的空间成了密室。然而一旦找到密道,整个案件就迎刃而解。这在本格推理作品中也是少见甚至被称作禁忌的。毕竟,利用密道来破解密室诡计的做法,几乎就是在耍弄读者,会引发抗议的。也因此,现实中的密室其实并没有那么常见,更没有必要。
密室的存在让他杀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会是自杀吗。比如虽然杀了同学但是杜翩翩自己也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加上母亲的冷落,无法与同龄人正常交往,于是选择自杀——这样也是说得通的。可为什么李想的反应那么不同寻常?
终于陈烨的初步验尸完成了,他看着令月,慢慢站起身子,一字一句说道:“这很可能是自杀。但是是无法理解的自杀。”
令月低下头,看向浴缸里那具变了形的充气玩具一样的死者。
死者没有脸。
并不是说死者的头颅消失了。头还在,但是整张脸,不在了。
浴缸的旁边,一个积满灰尘的小梳妆台上放着一把手术刀,刀身满是黑色血迹,死者的整张脸,就是被这把手术刀割了下来。
这不可能是自杀!一个神志清醒的人怎么可能生生将自己的脸割下来!更何况对方还是个13岁的孩子!她能对同学下手,不意味着就能对自己动手。喜欢施虐的人自己有可能极度害怕疼痛。
可是,现场还遗落着一个金属盒,盒子里放着一个用过的注射器,以及三个空了的安瓿瓶。瓶身上的那一连串文字告诉陈烨,那是强效镇痛剂。而这不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够随意接触到的药品。
注射强效镇痛剂之后,用手术刀割下自己的脸,然后在水中溺亡。这是陈烨给出的初步结论。
没有他人胁迫,现场也没有打斗痕迹,在推测的死亡时段里,酒吧工作人员也没有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这到底是……
专案大队带着沉重而微妙的心情,回了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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