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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回到1991当富翁陈广生秦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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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3章 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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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陈广生就已经将准备好的合同,拿到了市政府,正式和市里,七二区签订。

  在我国的法律当中,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也就是说,哪怕是个人或者单位,出资买了,也只有使用权。

  每种土地的使用权,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陈广生要买的,七二区那块地,属于国有出让土地,最长是七十年,但还有一部分,属于集体土地。

  也就是当地原本住着居民,土地属于他们集体的,这种购买,可以买五十年。

  每种价格都不一样。

  到了年限后,如果投资方想继续使用,需要再付一次土地转让金,并在这个过程中,享有优先转让权。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钱,想买,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抢不走。

  陈广生他们这次,所要购买的土地,一共是二十七万方,合共二十七公顷。

  集体土地,大概在百分之二十五这样,价钱方面,和国有出让的差不太多。

  所以在这个合同中,陈广生肯定是想多占些便宜,尽量的,让集体土地所占比例缩小一些。

  所以这个合同,是宗佳慧他们那边的,恒集集团所写。

  一来是他们有港商的身份,二来,那边的房地产市场,远比大陆这边成熟,他们的合同肯定更完善。

  市里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异议,尽管知道,陈广生他们占了点小便宜,但也无所谓。

  争这么点钱是没什么意义的,他们最看重的,还是这地方究竟,能不能发展起来。

  要是真能像陈广生所说,变成全市,乃至全省的经济中心,那他们真的做梦都能笑醒。

  在合同里,陈广生也说了,这项工程,他们预计,在三年左右全部完成。

  这些条款,陈广生按照他们的要求,都写到了合同里。

  市里这边的代表,是茂云波和廖学友,他们两个分别代表市政府,七二区政府。

  和陈广生,宗佳慧,钟山三人,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

  整个过程中,都有媒体在全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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