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聂飞苏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72章 手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刘红丽采取的是到岸付款。

  也就是货船到了澳大利亚港口先入库,等到全部货物到了,客户验货,确认无误之后再行付定金,因为人家客户也担心他的货在你国内,然后人家把尾款付了你不给发货怎么办,打跨国官司太麻烦了。

  所以才有这种到岸付款,由澳大利亚政府经营的港口公司作为第三方先保管货物,买方在提供付款凭证以及卖方通知放行之后,又或者卖方在通过合法的文件下达提货命令。所有手续到位才让买房提货,这种方式也很安全。

  可到了刘红丽这里就不安全了啊,刘红丽完全可以等到货物齐备了之后,直接通过文件通知港口放行,对方直接就把这批货给提走了。

  只要这批货被客户提走,也就是贾仁义的外贸公司,转手就卖给那些他已经联系好的客户,几千万就直接进了刘红丽的秘密账户里面,然后贾仁义就可以迅速将自己这几个存在了几年的外贸公司注销解散。

  刘红丽这边继续瞒着曹大凯,等到贾仁义那边只要已解散公司,立刻就提起诉讼离婚,还能在曹大凯这里分上一笔钱,转而跟贾仁义一起双宿双飞。

  最后就算曹大凯发现了也无所谓,公司都已经注销了,而且贾仁义还是找的一些流浪汉来注册的公司,压根就查不到他头上,其实像这种手法虽然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实际上在沿海那些地方,每年都有不少公司上当受骗,少则几十万,多则数千万,只不过数千万的很少罢了,被骗个百八十万是常有的事情。

  最后曹大凯只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想要打跨国官司,你首先得在国外找到被告才行,你去国外走司法程序,那就得等,等得你自己都没耐性,而且这事情还不能找港口的麻烦,毕竟想要从港口提货,那程序还是很正规的,要么买方付款,要么卖方下文件同意提货,所以这
第1172章 手段(2/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