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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美洲的新大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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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九章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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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将他们全部拆除,并且会在码头修上一座座你们葡萄牙人的标志性建筑…”

  说完不再理会对方,将目光转向了刚才葡萄牙议事会代表多次目光求助的方向。

  那里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他穿着一身和体的燕尾服,手中的镶金手杖十分醒目。

  “想必你就是带英的领事了?”

  看着这个老家伙,李明启非常直接的警告了一句。

  “我希望你们别再弄那些恶心人的小动作,否则你们在太平洋上的舰队将会跟当初远征西海岸的舰队一个下场!”

  “我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别来惹我,你们在世界其他国家做了什么我不管,也没有时间去管,但发生在新明帝国身上的恶心事,有一次就够了!”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葡政府认为时机成熟,企图派代

  表随英军北上,诱逼清政府与之订约,未果,于是转而向法国

  求助。1862年,葡萄牙特使基马良士串通法国驻华公使哥士耆,

  开始同清政府全权代表恒祺、崇厚在北京举行谈判,强要清政

  府与之订立章程,同意澳门地位“与大英国所得无异”。恒祺

  等称“澳门必须仍归中国设官收税,并每年应输地租万金,方

  与议立条约”,(文庆等纂:《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

  8,《恭亲王奕訢等奏折》)坚持中国对澳门的主权。双方相持

  不下。

  这时,自称“居中排解”,一直参与并操纵谈判的法国公

  使哥士耆佯示公正,实则暗结葡萄牙,向清政府加压并施展骗

  术。当时清政府在战争中败于英法,心有余悸,唯恐开罪法国,

  重启兵端,又缺乏谈判议约的国际法常识,在葡法连哄带压之

  下,于1862年8月与葡方拟定了《和好贸易章程》54款,其中涉

  及澳门地位的条款规定:任凭中国“仍设立官员驻扎澳门”,

  但其“职任、事权……均与法、英、美诸领事等官驻扎澳门、

  香港等处无异。”《章程》于同月13日由双方代表在天津签字。

  双方约定该约经两国国君批准,两年后(即1864年8月)在天津

  互换。(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1957年三联书

  店出版,第188—189页)

  1862年中葡《和好贸易章程》是葡法密谋,利用清政府的

  愚昧,主要通过诓骗手段强加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它表面上

  规定中国仍在澳门设官,似乎保留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但又

  在约文中故意含糊其词,将中国驻澳门官员的地位解释成与各

  国驻澳门领事“无异”。中国派驻澳门的官员既然是“领事”,

  那就表明澳门是葡萄牙领土而非中国领土,这个官员就是派驻

  他国的外交官而不是对澳门行使管辖权与治理权的中国地方官。

  这样,葡萄牙通过偷梁换柱的手法,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变成

  了葡萄牙对澳门的主权。而清政府似乎竟不知“领事官”为何

  物,糊里糊涂地在条约上签了字,还以为澳门“尚为中国治理

  之区”,实在是其昏无比。

  《章程》签订后,下一步就是互换条约,以造成对中国主

  权的非法窃夺合法化。《章程》本来规定在1864年8月换约,但

  葡萄牙政府换约之心急如星火,于1864年5月派澳门总督兼全权

  公使阿穆恩赶到天津,无理要求提前换约。此事引起清政府总

  理衙门大臣们的警觉。他们奏请先不必批准条约,并重新推敲

  约文,发现其中第九款将中国驻澳门官员说成是“领事”,不

  合旧制。直到这时,清政府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上当受骗,

  亟谋挽回。

  在随后的换约谈判中,清政府代表崇厚和薛焕严正指出,

  中国有权在澳门设官进行管辖和治理,而不是派一个什么“领

  事官”,要求将葡方偷偷塞进《章程》的此点先加修改,再行

  换约。阿穆恩则一口咬定必须先换约再商改。双方围绕改约换

  约孰先孰后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僵持不下。阿穆恩见事

  不成,恼羞成怒,竟然破坏会谈,拂袖而去,返回澳门。之后,

  双方照会来往,中方仍坚持原有立场不变。葡方施展故技,屡

  次吁请列强助其实现换约。列强明知《章程》有诈,葡方“议

  约之初即缺乏起码的诚意”,此事甚为“棘手”,不愿介入。

  葡方无技可施,终未达到换约的目的,因而此约也从未生效过。

  然而,葡萄牙侵夺中国澳门领土主权的野心并未收敛。此

  后它继续蚕食侵占原租借地以北的关闸南北地区、凼仔、路环

  两岛和对面山岛的湾仔、银坑一带及澳门附近水域,并伺机诱

  逼清政府与之签订新的条约,承认其对澳门的殖民统治。

  1883—1885年中法战争后,葡萄牙当局认为强占澳门的时

  机已经成熟了。早在中法战争以前,即有西方一些国家意欲自

  葡萄牙手中购买澳门的传闻。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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